亮点黔西南讯 1月28日下午,家住册亨县弼佑乡乐村三组的蒙某(化名、男、21岁)被册亨县公安局巧马派出所民警押上警车送往县城。不解的群众们围着警车议论纷纷:这个小伙前几天不是送其女友韦细花(化名)回家了吗?他到底是犯什么发了啊!看来又得不到过年喽!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蒙某在今年的元月20日送女友回巧马村岩毛组家后准备玩几天才回家过节,到其女友家后认识女友之弟韦某(化名、男、15岁)并玩得“投缘”。元月27日中午二人从岩毛寨子合骑着一辆两轮摩托车出来溜达,当走到汕昆高速公路板坝至江底第二合同段的施工工地地磅房处时,见无人看守磅房办公室,两人用脚踢坏大门窜入屋内,盗走一张价值350元的办公桌拉回岩毛组家中,后又返回原处盗一把椅子和一个电烤炉时被高速公路的管理人员当场抓获,随后交给正在对高速公路开展例行治安巡逻的巧马派出所民警。二人对作案事实供认不讳。巧马派出所经向县公安局汇报得到指示:为确保和谐的施工工区正常运转,教育施工区范围内的群众,按法律程序对蒙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治安行政处罚,对韦某作另外处理的决定。
(王甫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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