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元月30日册亨县公安局巧马派出所破获了一起盗窃案,涉嫌盗窃的王仁锋当日被警方刑事拘留;王仁锋涉嫌盗窃,演绎了一场荒唐的故事。
已是腊月26日了,40岁的王仁锋,家住广西隆林县沙梨乡沙梨村者岭一社。王平时好吃懒做,眼看快要过年了,本寨勤劳的人们家家杀猪打粑粑筹备年货,自己家却没年猪,觉得很寒酸,感到惭愧,对不起自己的妻子和儿子,于是就动起了歪办法。元月29日白天,他窜入相邻的贵州境内的册亨县巧马镇辖区进行踩点,准备盗窃些钱后买年猪拉回家杀过年。30日凌晨,王仁锋花了15元钱从广西租了一辆二轮摩托车坐到册亨县巧马镇境内324国道线大桥边一家小卖部进行盗窃,并盗得现金1500余元,后被店主发现逮住交给警方。王被警方刑事拘留。
(王甫信 )
了解黔西南更多资讯,尽在亮点黔西南网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免费阅读。

亮点黔西南欢迎投稿,新闻邮箱:ldqxnw@163.com 有奖报料电话:0859 -3224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