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下午,州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在兴义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相关人事任免议案,决定任命龙长春为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决定接受陈鸣明辞去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州长职务,决定龙长春副州长代理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州长。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龙刚主持会议。州委常委、州委组织部部长杜丹到会作相关人事任免议案的说明。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韦开泉、杜泽忠、付国汉、张合建、韦琼、冯永光及秘书长钱州元出席会议。
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付贵林,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福全,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万庭祥,州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兴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青东,兴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徐芝华,晴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青祖辉,望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兴国,各县市人大常委会1名副主任、1名州六届人大代表以及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钱州元作会议议程草案的说明;听取付贵林作州人民政府州长陈鸣明关于提请任命龙长春为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的议案;听取龙刚作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陈鸣明辞职报告的议案。杜丹作相关人事任免议案的说明,并向与会人员介绍了龙长春简历。
会上,通过了会议议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州人民政府州长陈鸣明关于提请任命龙长春为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的议案,根据表决结果,决定任命龙长春为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并颁发任命书;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陈鸣明辞职报告的议案,根据表决结果,决定接受陈鸣明辞去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州长职务。
会议还听取龙刚作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龙长春副州长代理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州长的议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龙长春副州长代理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州长的议案,根据表决结果,决定龙长春副州长代理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