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任职名单
(2011年3月16日州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龙长春为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鸣明辞去职务的决定
(2011年3月16日州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通过)
黔西南州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9次会议审议了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州长陈鸣明请求辞去职务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决定接受陈鸣明辞去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州长职务,报黔西南州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龙长春副州长代理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州长的决定
(2011年3月16日州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通过)
黔西南州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9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决定龙长春副州长代理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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