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日前,笔者从兴义市交通运输局获悉,该局近日出台了《兴义市出租汽车行业整治方案》,从4月15日至8月1日,将开展为期三个半月的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整治活动,对出租汽车的“乱收费、拒载、拼车(合成)、甩客、不打表、服务质量低下、车容车貌不整,驾驶员衣作不齐”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和现象进行治理整顿 。
为了切实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效治理出租汽车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经营活动,提升出租汽车整体形象,打造靓丽的城市客运“名片”,迎接第六届贵州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兴义市交通运输局出台了《兴义市出租汽车行业整治方案》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各部门副局长为副组长和局属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组和督察组,明确了各组的相应职责,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此次活动主要是针对兴义市出租汽车的“乱收费、拒载、拼车(合成)、甩客、不打表、服务质量低下、车容车貌不整,驾驶员衣作不齐”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和现象开展治理整顿。
整治活动主要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培训学习阶段(4月15日—25日)。按照省《关于加强我省城市公共交通驾驶员安全教育和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建城通【2007】573号)和《贵州省城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和车容车貌标准》(黔建城通【2008】21号)文件规定,对出租汽车驾驶员开展全面的培训学习,培训学习实行实名签到,必要时将采取培训与考试相结合,使之达到培训一人合格一人的效果。
第二阶段,整治阶段(4月26日—8月1日)。
主要从四个方面开展:一是加强投诉处理工作,提高投诉案件的办结率。确保投诉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对投诉案件按照《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查处要做到及时、有力,月办结率必须确保在90%以上,且做到件件有回复;如因工作不力,投诉电话无人接听等影响工作进展的,将对直接责任人实行问责,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等处分。
二是加强巡查力度。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人员切实配合交警开展乱停乱放,乱调头,不按标识标线行使等违反交通法规的查处;同时组织企业人员,开展不打表、合乘、车容车貌的巡查,杜绝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
三是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在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的基础上,按照“整脏治乱”的要求,切实配合好交警、城管等部门开展对在人行道、道路上停车侯客的摩托车的清理整顿,同时,按照《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特许经营权管理条例》,对从事非法营运事实清楚的违法人员实行严惩重罚,维护正常出租汽车运营秩序,维护正当的合法权益。
四是建立长效治理机制。明确专门处理投诉的机构和人员,专门从事投诉案件的处理,做到事事有记录,件件有处理,结果有回音;建立长期有效的巡查队伍,适时开展违法违规的检查。以客管所执法大队为主体,企业人员配合的方式,开展违法违规的巡查,对符合企业处理的交由企业从严处理,不符合企业处理的由客管所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韦 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