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父子三人一起出动,并伙同他人租车盗窃看家的狗,刚偷得3条就被发现,警民联手后追前堵,逮个正着,人赃具获。8月1日,参与偷狗的4人中,李某贵因系累犯,被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李某明、李某贵、李某富三人系父子,兴义市丰都街道办事处人,2009年12月,李某贵曾因犯抢夺罪被兴义市人民法院判刑一年。
2011年6月28日,李某明在兴义市桔山广场背后鸿翔汽车租赁公司租了一辆五菱之光面包车,伙同其子李某贵、李某富与陈某伟一起,携带老虎钳、钢丝套等物,驾驶车辆窜至安龙县海子乡,当晚23时许在海子乡天界组、偏庆组、杨柳井组三处各盗取狗一条,第三次行窃时被群众发现,立即围追并报警,安龙县洒雨镇派出所民警及时堵截,凌晨03时许在洒雨镇街上将四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公安机关于7月26日将该案向安龙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该院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李某贵、李某富、李某明、陈某伟四人涉嫌盗窃罪,但鉴于被盗物品总价值仅580元,情节轻微,且已全部退赃,李某富、李某明、陈某伟三人无逮捕必要,不予批捕;李某贵因系累犯,依法予以批准逮捕。(黄亨翎 杜龙丽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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