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出台两个《办法》招“才” 急需六类人才
黔西南出台两《办法》招引“外才”用好“内才”
l亮点黔西南讯 2011年12月下旬,黔西南州讨论通过《黔西南州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暂行)》、《黔西南州高层次人才津贴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两个《办法》”),并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以此招引“外才”用好“内才”,服务黔西南,发展黔西南。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加一推”主基调、“两个战略”总要求和《黔西南州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大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我州组织制定了“两个《办法》”。“两个《办法》”是在结合州情实际,充分借鉴各地经验,深入调研、反复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而形成的。
《黔西南州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暂行)》主要针对大力实施工业强州和城镇化带动战略,急需引进高层次人才而制定,规定了黔西南州发展急需的“六类人才”(“两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省级选拔管理的专家、国务院津贴获得者、博士生导师,主持并获部、省级科技进步、技术改造、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全日制博士且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全日制博士或正高级职称人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急需紧缺专业的技术人员和高技能、特殊技能人才)在生活待遇、工资待遇、岗位津贴、科研经费、社会保险及配偶、子女就业就学”等9个方面的优惠政策,以解决引进的人才各方面的后顾之忧,为人才最大释放潜力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生活环境。
同时,州级财政每年安排150万的人才专项资金,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和财政收入逐年提高,以确保各项引才政策落实到位,提高引才竞争力。
《黔西南州高层次人才津贴实施办法(暂行)》以激励和用好本地人才为宗旨,对“六类人才”发放人才津贴,激发本地人才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
两个《办法》为引好“外才”、用好“内才”营造了积极的政策环境,将为全州在“十二五”重要发展机遇期不断催生人才、激励人才、聚集人才,为全面加快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易翔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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