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公示
黔西南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经州六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并报经州委、州人民政府同意,受州委组织部委托,黔西南州审计局将于2012年5月下旬起至10月31日止,对州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余陈丽同志、州科学技术局局长王大文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州畜牧水产事业局原任局长毛继恩同志、州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原任主席王元鯤同志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时限:2009年1月至2011年12月。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审计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根据《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公示。在审计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在资金管理使用、履行经济职责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好的典型、存在的问题,向审计组提供情况,对违反规定的问题向我局举报,审计组将对反映情况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同时欢迎对我局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对审计组违反审计规定的,可向州纪委、监察局反映。
州审计局办公地址:兴义市向阳路二巷22号
联系电话:08593242083
黔西南州审计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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