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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出台《优先发展教育意见》推动教育新跨越

2012年08月08日 09:56:58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徐聆

    亮点黔西南讯  日前,黔西南州委、州政府出台《关于优先发展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主要目标任务:到2015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75%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0%以上,初步实现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75%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35%以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教育改革发展步伐,切实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7月初,黔西南州出台了《关于优先发展教育的意见》。《意见》以十大教育工程为抓手,以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以全方位育人为根本,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努力把黔西南州教育办成人民群众满意度更高、竞争力更强的一流教育。

    《意见》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教育发展优先规划,教育工作优先研究,教育问题优先解决,教育投入优先安排,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意见》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把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成长规律,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培养学生报效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着力培养学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坚持以质量为先的原则,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注重教育内涵发展,建立和完善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育质量上来,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多出名师、多育英才;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科学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优化教育结构,着力推进学前教育快速发展,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关爱特殊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创新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质量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增强教育活力,化解制约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矛盾,推动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同时,《意见》明确了主要目标任务,到2015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75%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0%以上,初步实现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75%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35%以上。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普通高中在校生与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比例大体相当;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明显提高,毛入学率达到40%。

    此外,《意见》明确提出从7月起,全州全面实施校长素质提升工程、名师名校打造工程、课堂教学创新工程、素质教育推进工程、学前教育强基工程、高中教育普及工程、职业教育突破工程、特殊教育关爱工程、寄宿学校攻坚工程、校园安全保障工程。

    为了保证《意见》落实到位,黔西南州制定了系列政策措施,强化政府责任,抓好项目建设,完善项目库,争取重大项目建设列入国家和省的计划,确保上级教育专项资金逐年增加。同时,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的要求,确保教育财政拨款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确保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力争到2012年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的目标。从2012年起,州级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兴义市每年安排3000万元,兴仁县、安龙县、贞丰县每年分别安排2500万元,普安县、晴隆县每年分别安排2000万元,册亨县、望谟县、顶效开发区每年分别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教育发展的融资贷款贴息。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出资办学,落实个人教育捐赠支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政策。在教育项目建设中,涉及到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建设费、设计质量监督费、工程定额测定费、劳保统筹费、工程质量监督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予以减免,切实降低工程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保证教育建设用地,做到快报、快审、快批。

    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中,完善准入制度,注重质量,严把教师入口关,优先研究解决教师缺编问题和教师待遇问题,在编制限额范围内,按照“留有余编,逐步补充,分步到位”的原则,每年下达一次中小学教师年度编制使用计划,按照师生比,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科学合理配置教职工数额。在现有教师任职资格标准的基础上,提高教师任职学历标准,促使现有教师队伍中未达标教师努力达标。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认证制度,对长期在农村边远地区工作的中小学教师实行政策倾斜。加大“双师型”人才培养力度,采取招聘引进、培训提升等方式,进一步满足职业教育需要。加强交流与合作,每年有针对性地选派一定数量的教师到州外名校跟班学习,同时聘请州外名校名师到我州开办讲座,进一步开阔教师视野,丰富经验,加快教师队伍成长。探索开展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与东盟各国的教育交流,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长的合理流动和优胜劣汰机制,鼓励或选派优秀人才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职,任职期满,经考核合格,作为职称评定和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

    《意见》要求,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促进社会力量多形式、多途径发展基础教育,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兴办民办教育,支持优质民办教育集团化发展,有关部门要在征地拆迁、项目审批、经费筹措等方面为社会力量办学提供优惠政策和发展环境。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确保民办学校在招生、教师职务评聘、教学研究、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完善捐赠教育激励机制,对举办教育和捐助教育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部门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十大教育工程的组织领导,分管领导具体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州委、州政府每年分季度、分阶段对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州直各部门推进十大教育工程的情况进行考核和督查,对工作推进有力,完成任务较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重视不够、工作滞后、没有完成目标任务、影响全州教育工作整体推进的,不列入当年州绩效目标考核,对主要领导进行诫免谈话,并在全州教育工作会上作表态发言,提出整改措施和时限,扎实推进工作,确保任务完成。

    目前,全州各级党委、政府、教育战线上的广大干部、学校教师正以只争朝夕、奋力赶超之势,建设十大教育工程,阔步推进教育跨越发展。(徐聆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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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出台《优先发展教育意见》推动教育新跨越

亮点黔西南 | 2012年08月08日 09:56:58 | 徐聆

    亮点黔西南讯  日前,黔西南州委、州政府出台《关于优先发展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主要目标任务:到2015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75%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0%以上,初步实现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75%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35%以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教育改革发展步伐,切实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7月初,黔西南州出台了《关于优先发展教育的意见》。《意见》以十大教育工程为抓手,以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以全方位育人为根本,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努力把黔西南州教育办成人民群众满意度更高、竞争力更强的一流教育。

    《意见》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教育发展优先规划,教育工作优先研究,教育问题优先解决,教育投入优先安排,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意见》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把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成长规律,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培养学生报效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着力培养学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坚持以质量为先的原则,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注重教育内涵发展,建立和完善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育质量上来,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多出名师、多育英才;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科学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优化教育结构,着力推进学前教育快速发展,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关爱特殊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创新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质量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增强教育活力,化解制约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矛盾,推动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同时,《意见》明确了主要目标任务,到2015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75%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0%以上,初步实现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75%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35%以上。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普通高中在校生与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比例大体相当;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明显提高,毛入学率达到40%。

    此外,《意见》明确提出从7月起,全州全面实施校长素质提升工程、名师名校打造工程、课堂教学创新工程、素质教育推进工程、学前教育强基工程、高中教育普及工程、职业教育突破工程、特殊教育关爱工程、寄宿学校攻坚工程、校园安全保障工程。

    为了保证《意见》落实到位,黔西南州制定了系列政策措施,强化政府责任,抓好项目建设,完善项目库,争取重大项目建设列入国家和省的计划,确保上级教育专项资金逐年增加。同时,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的要求,确保教育财政拨款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确保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力争到2012年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的目标。从2012年起,州级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兴义市每年安排3000万元,兴仁县、安龙县、贞丰县每年分别安排2500万元,普安县、晴隆县每年分别安排2000万元,册亨县、望谟县、顶效开发区每年分别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教育发展的融资贷款贴息。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出资办学,落实个人教育捐赠支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政策。在教育项目建设中,涉及到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建设费、设计质量监督费、工程定额测定费、劳保统筹费、工程质量监督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予以减免,切实降低工程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保证教育建设用地,做到快报、快审、快批。

    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中,完善准入制度,注重质量,严把教师入口关,优先研究解决教师缺编问题和教师待遇问题,在编制限额范围内,按照“留有余编,逐步补充,分步到位”的原则,每年下达一次中小学教师年度编制使用计划,按照师生比,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科学合理配置教职工数额。在现有教师任职资格标准的基础上,提高教师任职学历标准,促使现有教师队伍中未达标教师努力达标。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认证制度,对长期在农村边远地区工作的中小学教师实行政策倾斜。加大“双师型”人才培养力度,采取招聘引进、培训提升等方式,进一步满足职业教育需要。加强交流与合作,每年有针对性地选派一定数量的教师到州外名校跟班学习,同时聘请州外名校名师到我州开办讲座,进一步开阔教师视野,丰富经验,加快教师队伍成长。探索开展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与东盟各国的教育交流,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长的合理流动和优胜劣汰机制,鼓励或选派优秀人才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职,任职期满,经考核合格,作为职称评定和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

    《意见》要求,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促进社会力量多形式、多途径发展基础教育,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兴办民办教育,支持优质民办教育集团化发展,有关部门要在征地拆迁、项目审批、经费筹措等方面为社会力量办学提供优惠政策和发展环境。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确保民办学校在招生、教师职务评聘、教学研究、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完善捐赠教育激励机制,对举办教育和捐助教育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部门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十大教育工程的组织领导,分管领导具体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州委、州政府每年分季度、分阶段对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州直各部门推进十大教育工程的情况进行考核和督查,对工作推进有力,完成任务较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重视不够、工作滞后、没有完成目标任务、影响全州教育工作整体推进的,不列入当年州绩效目标考核,对主要领导进行诫免谈话,并在全州教育工作会上作表态发言,提出整改措施和时限,扎实推进工作,确保任务完成。

    目前,全州各级党委、政府、教育战线上的广大干部、学校教师正以只争朝夕、奋力赶超之势,建设十大教育工程,阔步推进教育跨越发展。(徐聆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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