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为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努力推进农村实现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普安县三措并举,着力提升村级常务干部的执行力、战斗力、落实力。
1、选好班子,提升村级组织执行力。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注重从妇女干部、本村致富能手、复员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和本县籍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一村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人员,以及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提前离岗回原籍的干部职工中任用村常务干部,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着力提升村级组织执行力。如罐子窑镇党委以配强村级干部队伍为着力点,让“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到村任职,并通过选举使其进入村“两委”班子,任村党支部副书记一职,同时有意识把在家乡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培养为村干部后备力量,村“两委”班子得到配强,执行力逐步提升。
2、注重考核,提升村级组织战斗力。
一是实行“量化目标”绩效考核。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带领群众因地制宜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积极调处矛盾纠纷,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完成各级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等纳入村级常务干部考核内容,每年年初由乡镇党委、政府结合实际,完善和细化考核内容,与村常务干部签订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责任状,对村常务干部实行岗位目标绩效管理,强化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
二是实行述职述廉及民主评议考核。每年年底由乡镇党委、政府组织全镇(各办、站、股、所、室)干部代表、本村的县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本村其他“两委”班子成员、村民组组长及育龄妇女组长、本村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召开村常务干部述职述廉及民主评议会议,由参会代表采取无记名方式填写综合测评表,对该村村常务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对村常务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实效性。乡镇党委、政府根据履行职责量化考核结果和述职述廉及民主评议测评结果,确定村常务干部的综合考核奖惩等次,以此促进村级组织战斗力的增强。
3、严格奖惩,提升村级组织落实力。
一是定标准、抓激励、促活力。明确村常务干部考核兑现标准为“基本报酬+年终绩效奖金”,其中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年终绩效管理考核兑现标准为“基本报酬(500元/月)+年终绩效奖金(1200元/年)”,村统计员和人口主任考核兑现标准为“基本报酬(400元/月)+年终绩效奖金(600元/年)”。同时,有条件的乡镇在此基础上还增加了村干部的绩效奖金,考核采取“基本报酬+乡镇绩效工资+年终绩效奖金”的方式进行。如雪浦乡将村常务干部考核与实际工作挂钩,在县统一发放的补贴外对全乡村干部每人每月增加绩效工资100元。
二是定等次,严奖惩,促落实。为使村干部的绩效工资真正体现在“绩效”上,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对村常务干部进行奖惩。考核结果定为优秀等次的,除全额兑现绩效奖金外,还授予其年度“优秀村常务干部”称号。考核结果定为称职等次的,全额兑现绩效奖金。考核结果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年终绩效奖金只发50%,留职察看一年,继续签订责任状。留职察看期满,年终考核合格的,撤销留职察看,足额兑现绩效奖金;考核继续不合格的,不再签责任状,不再纳入村常务干部管理。考核结果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取消绩效奖金。这一措施的实施不仅充分调动了村级常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还有效增强了村级组织的落实力。
(孔凡兵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