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图库|教育|房产|旅游|公告|汽车|财经|健康
你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普安

黔西南两家医院拒收“危重穷”病人是对生命的漠视

  医院拒收“危、重、穷”病人是对生命的漠视

  普安县新店乡烂木桥村屯脚河组彭尚兵一家6口人,2004年初以来,先后有5人患上“怪病”,其中4人(妻子和三个子女)已死亡。如今,这家人4个娃娃中仅剩下12岁的男孩彭明,但已患上同样的“怪病”,正在死亡线上“挣扎”。

  4月13日,彭明的遭遇经《黔西南日报》报道后,先后得到了“几个”好心人的回应。有关爱心人士希望带彭明到当地医院查明病因,以便提供切实的帮助。为此,《黔西南日报》的记者先后主动跟两家医院负责人联系,两家医院的负责人均表示“高度重视”,并说会尽快召开院党委会“研究”,其中一家医院的负责人当即在电话中“拍板”:第二天就派医院的救护车去接彭明!

  出乎意料的爽快!真有点让人感动。

  然而,更有出乎意料的是失望。两家医院党委会一开,就先后“变卦”,分别以不同的方式硬生生地拒绝了求助。

  有钱就是爷。无钱门都没有。

  谁叫你生病必须得装孙子?谁叫人家是爷你得有求于他?

  “白衣天使荷包大,死人活人都害怕。”一句民间流传的歌谣,蕴含了多少令人辛酸的医患关系。打开电视、摊开报纸,基本上都有医疗事故发生的报道,这说明了什么问题?那就是现在的医疗机构已不再是把“治病救人、救死扶伤”作为天职,他们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算的是每天能有多少收入,现在的医院大都把利益放在了第一位,就难免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医疗事故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像假药、过期药、大处方等等这只是我们所能看到的表面的一小部分,而医疗机构内部的问题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两家医院的拒绝其实是对金钱的追求,是对道德沦丧的演绎。

  今年已经是新医改的第三个年头,无论是对广大的老百姓,还是对整个社会,最终得到最大好处的是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医院。办公条件改善了,医疗设备高档了,福利提高了,病人住满了,收入翻番了,医院升级了。

  对需急诊抢救的患者,医院、医生必须坚持先抢救、后缴费原则。在2007年全国医改工作会议上,国家卫生部向各地各级医院提出的规范医疗执业环境、和谐医患关系的5个要点,其中特别强调,对急诊抢救患者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坚决杜绝见死不救等违规违法行为。

  由于我们的医疗体制尚存在一些问题,医院也存在过度市场化的倾向,过度市场化的结果导致了医院对于利益的过度追求,降低了医院治病救人的职能,于是医院成了人们眼中“有病无钱莫进来”的地方,而见死不救的事件也越来越多地发生,严重背离了对生命最基本尊重的人权要求。

  在市场经济的今天,生活中越来越多的人因为怕惹火上身而隔岸观火,医院也常常出现担心医疗费用无人买单而弃病不医,使得一些宝贵的生命在见死不救的道德沦丧面前眼睁睁地消逝了,这是对生命的漠视,是对人权的不尊重。

  生命权是人的一种基本权利,而且是人的基本权利中最为根本性的权利,所以对待人的生命权不应简单遵循市场原则,即不能有钱生命权就得到尊重,无钱生命权就可以不得到尊重。生命权既然是人的一种基本权利,那么帮助经济困难人群得到及时医治就属社会的责任,政府就应当承担起保障人们实现生命权的职责。

  也正因为如此,如果医院因为费用没有及时到位就放弃对于危重病人的抢救,就是对于人的生命权的不敬,社会包括政府不承担抢救危重病人的费用,就不能说是在尊重人的生命权上承担了应有责任。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国家卫生部指出,医院急救欠费问题确实比较严重,但这并不能成为医院拒绝救治病人的理由。

  “贫困危重患者的救治责任,应该由医院还是由政府承担确实是一个问题。如果由政府承担,具体应该由哪个部门来负责也是个问题。”一般老百姓分不清这些,不管社保部门、民政部门还是公共卫生系统,在老百姓看来都是政府。公民依法纳税,政府就该给个解决的办法。

  在制度面前医院则强者更强,患者则弱者更弱,我们广大的贫困患者又何以能够独自承担起制度倾斜带来的风险之重?在医者眼中应当是生命高于金钱和风险的,这是基本的职业道德。当前,我们正在构建和谐社会,从维护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生命至上,这个基本的道德及文明的法则,身为医疗机构,也许他们是明白的。

  如今,即使有了医疗保障制度,但因为经济窘迫等生了病却不敢进医院的也大有人在。不论卫生部门是否承认,公立和私立医院大都奉行“先交钱、后救人”准则,“交钱住院——住院治疗”这样“铁”的纪律令无数老百姓生病后不敢到医院求诊,而病人因无钱求医耽误治疗,最后导致死亡的惨剧也可以说是屡见不鲜。

  当然,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医疗机构同样会逐利,因而要真正实现先救人后缴费,除了需要管理部门再三强调之外,起码还应当作出这样两方面的努力,即一方面应当将这样一种原则规定写进相关法律法规,并明确对于医疗机构见死不救责任人的处罚细则,以将人的生命权纳入法律保障范畴;另一方面,政府应当保障医疗机构生存与发展的必要资金,同时制定医疗机构承担突发事件救治任务的补偿政策,包括帮助建立有关社会捐献基金,妥善解决医疗急救欠费问题,以解除医疗机构先救人后缴费的后顾之忧,如此才有可能将对人的生命权的尊重落到实处。

  生命权优先于财产权这是我国法律的基本制度,而“先交钱、后救人”却成了医疗行业默认的规则。医院本来就是一个带有强烈人道主义色彩的机构,医生也被人们称为白衣天使,如果把经济利益放在首位而忽视病人生命的权利,这是对中国优良传统的亵渎,也是对救死扶伤天职的背叛。

  国家卫生部部长陈竺曾指出:“长期以来,中国政府卫生投入严重不足,医疗机构主要依靠以药补医和医疗服务收费维持运行,导致公立医疗机构趋利行为严重,患者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突出。”于是,一些医院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在经济利益和所谓制度面前,将“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抛却脑后,视金钱比人命重要,当然就可以拒无钱的患者于门外,可以对正在救治的病人停药,可以冷漠地面对痛苦和呻吟。

  政府加大投入是改变就医难、看病难的主要渠道,但要树立以人为本的宗旨,提高医护人员的素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把医院建成生命的乐园,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光凭道德的约束还难办到。救死扶伤还需要法律法规保障,还需要有利于病人救治的政策制度,在构建和谐社会,国力十分强大的今天,有些医院拒绝收治“危、重、穷”的病人,不能不发人深省。

  那是对生命的漠视!对弱势群体的漠视!

了解黔西南更多资讯,尽在亮点黔西南网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免费阅读。
亮点黔西南欢迎投稿,新闻邮箱:ldqxnw@163.com 有奖报料电话:0859 -3224873
 网友评论  (共有 0 条评论)  
姓名: (文明上网,从理性发言)
匿名发表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

亮点黔西南 版权所有 Ldqx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859-3224873 网站地图 投稿邮箱:ldqxn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