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为加快项目建设,推动全县经济又快又好、更快更好发展,普安县立足“五字诀”,采取五措施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审批工作。
1、规范程序“简”批。按照“精简高效、能简则简、能放则放、能免则免”的原则,调整项目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权限,规范程序,简化手续,提高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效率。如对投资额较小、技术要求相对简单的政府投资项目,允许将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两个阶段合并审批;对已纳入国家、省级规划的政府投资项目,视为立项,不再批复项目建议书。
2、整合力量“速”批。建立联合审批制度,明确由县发改局牵头,整合县经科、国土、环保、水利等部门力量,对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开展联合审批,并严格执行限期办结制。牵头部门受理项目后,及时组织项目审批,有关单位和部门对照时限要求及时办结项目建设手续。审批流程是联合审批的,各联办单位同时办理,按规定时限办结并送交牵头单位;审批流程是串联审批的,依照流程顺序由各联办单位按各自的时限办结并送交牵头单位。项目审批手续全部办理结束后,由牵头单位负责送交项目业主。
3、定期会诊“急”批。建立项目审批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1-2次例会,定期听取项目审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会诊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联席会议能当日解决的问题,按照急事急办、要事快办的原则,及时办理;对不能一日解决,且需进行深入调研的问题,责令有关部门及时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报联席会议研究解决。
4、提前告知“快”批。将项目申报材料、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等规范流程统一印制成宣传手册提供给项目单位(业主)并向社会进行公布,让项目单位(业主)提前知晓项目审批所需报件,充分准备少跑腿。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所涉及的部门,对项目单位(业主)报送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阅,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限时办理;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当日内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充的材料,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报材料起即为受理。
5、监督检查“促”批。由项目审批联席会议办公室加强对有关单位和部门开展项目审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将检查情况向县委、县政府以及联席会议报告。对办事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监察部门按规定对其进行行政问责,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邓青青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