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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出台“345”规定杜绝教职工参与营利性活动

2012年08月06日 06:58:31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聂兴龙

     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黔西南州普安县为加强教育系统公职人员的监管力度,专门出台“3抓4不准5严禁”规定,杜绝全县在职教工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

    普安县教育局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公职人员的监管。于日前专门出台“教职工不得以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以及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等4条不准行为。“严禁任何学校、教师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及其他学习用品,学校或个人不得超出由上级教育部门推荐的版本和品种范围,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不得使用盗版和非法出版的教辅材料;严禁教职工利用各类车辆进行非法营运活动。”等5个严禁。在3抓上,专门强调:一是抓学习,重教育。要求各地校通过有关法规的学习和教育,使教职工充分认识到违反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抓好落实,促整改。要求学校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针对苗头性倾向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研究问题发生的规律和成因,堵塞管理漏洞,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防范工作;三是抓责任,严纪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凡因疏于管理、隐瞒、纵容、袒护等导致本单位出现违反规定从事或参与营利活动的,按规定,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分别给予撤职和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直至给予开除公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这一措施的落实,将有效的规范全县在职教职工行为,增强教师爱岗敬业、一心一意从事教育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性。(聂兴龙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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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出台“345”规定杜绝教职工参与营利性活动

亮点黔西南 | 2012年08月06日 06:58:31 | 聂兴龙

     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黔西南州普安县为加强教育系统公职人员的监管力度,专门出台“3抓4不准5严禁”规定,杜绝全县在职教工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

    普安县教育局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公职人员的监管。于日前专门出台“教职工不得以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以及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等4条不准行为。“严禁任何学校、教师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及其他学习用品,学校或个人不得超出由上级教育部门推荐的版本和品种范围,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不得使用盗版和非法出版的教辅材料;严禁教职工利用各类车辆进行非法营运活动。”等5个严禁。在3抓上,专门强调:一是抓学习,重教育。要求各地校通过有关法规的学习和教育,使教职工充分认识到违反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抓好落实,促整改。要求学校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针对苗头性倾向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研究问题发生的规律和成因,堵塞管理漏洞,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防范工作;三是抓责任,严纪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凡因疏于管理、隐瞒、纵容、袒护等导致本单位出现违反规定从事或参与营利活动的,按规定,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分别给予撤职和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直至给予开除公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这一措施的落实,将有效的规范全县在职教职工行为,增强教师爱岗敬业、一心一意从事教育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性。(聂兴龙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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