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为抓好、抓实能繁母猪补贴工作,普安县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成立补贴调查组。认真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确保调查核实数据的真实性。
为强化落实责任,在调查核实工作中,必须做到“四见”。即:见猪。由村级防疫员和包村包组干部逐场逐户逐头调查,对于拒绝核查的养殖场(户)和现场核实后增加的能繁母猪,不得纳入补贴范围。见人。现场调查的能繁母猪要经母猪养殖户、统计人员和包村领导、包组干部共同签字确认。见标。对能繁母猪佩戴耳标实行一猪一标一号登记造册,建立档案。见榜。统计结束后,由乡政府审查后在行政村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数量不实及时更正,并将每村公示照片存档并上报。统计人员和养殖场(户)要对统计结果进行签字确认,确保统计真实可靠。
据悉,为充分调动养殖场(户)饲养母猪的积极性,促进生猪生产持续健康发展,保护母猪生产能力,提高生猪出栏率,稳定生猪生产,保障猪肉市场供应。2012年,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下发文件,继续实施能繁母猪饲养补贴政策,对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场(户)给予补贴,每头能繁母猪补贴100元。补贴资金通过 “一折通”的形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兑现到养殖场(户)。
目前,该县能繁母猪补贴调查核实工作正在进行逐户调查统计中。(邓志明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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