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劳动监察大队充分发挥劳动监察的职能作用,积极维护劳动者权益,截至11月13日,共为劳动者追发工资385万元。
今年以来,该县劳动监察大队按照劳动关系向和谐推进,劳动监察向预防延伸,劳动维权向人性化迈进,劳动执法向规范化运作的工作思路。按照联系实际,大胆创新,务求实效,平稳推进的原则,对照年初制定的劳动监察工作责任目标,不断加强对各用人单位监管力度,较好地维护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截至目前,普安县劳动监察大队纠正用人单位违法行为,补签劳动合同3100份;通过巡查,督促3家超市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接受日常投诉举报案件69件,协调69件,协调率100%,为劳动者追发工资385万元,清退风险抵押金5万元,涉及劳动者1129人。
为了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针对劳动维权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普安县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刘勇提醒发包方和广大农民工朋友:“我提醒发包方,要按照正规程序发包工程,要注意选择有资质的承包商,切忌层层转包,特别要注意收取工资保证金;提醒我们的农民工朋友,要注意收集做工的证据资料,工程结束后如果暂时领不到钱,一定要及时叫老板写一份欠条,同时也要注意留取老板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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