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笔者从黔西南州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安县民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民政对象参加201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通知》中获悉,2013年,黔西南州普安县用309万元为境内的民政对象缴纳医疗保险。
民政对象包括城市低保、农村低保、重度残疾人、五保和优抚对象。这些民政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包括原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按第一档50元标准缴费的,由县民政局代为缴纳;若按第二档标准缴费的,县民政局也只按50元补助标准予以缴纳,不足部分由参保人员自行承担。县民政局根据各乡(镇)报送的名单将参保资金一次性划转到该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账户。
据统计,普安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999人,农村低保对象56286人,五保1216人,优抚对象1285人,共计缴纳医疗保险费3089300元。(张普渊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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