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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深入开展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清查行动

    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禁止非法使用童工专项行动工作的紧急通知》(州府办发电〔2012〕314号)精神,黔西南州普安县政府行文,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严禁非法使用童工清查工作。

    文件指出: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组成联合检查组,立即开展禁止非法使用童工大检查、大清查、大整顿,对辖区内用人单位,特别是小煤矿、小砖窑、小矿山、小作坊等场所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并造册登记,加强对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的重点检查,做到不漏一户、不掉一项、不留死角。专项行动检查清理内容主要分为六大类:一是检查用人单位是否有无合法的生产经营资格;二是检查用人单位是否有无非法使用童工情况;三是检查用人单位是否有无非法拘禁、强迫劳动情况;四是检查用人单位是否有无非法使用智障人员情况;五是检查用人单位是否对困难未成年人的救助及流浪儿童的安置情况;六是检查用人单位是否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情况等。

    文件提出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专项行动协调指导小组,由县人社局牵头,工特局、教育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参加,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局。切实加强领导,要充分发动和依靠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力量,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涉及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二要提高思想认识。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是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关系到维护国家法制权威,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和谐建设,关系到我县发展的未来。各级各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面禁止非法使用童工,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好未成年人的生命权。三要强化法制宣传。各级各部门要结合专项行动,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企业管理、社会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刑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强化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守法诚信、依法用工的意识,努力在全社会营造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四要做好舆论引导。各新闻媒体要适时、正面报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做好舆论引导,坚持正面宣传,维护社会稳定。重视舆论和社会监督,认真对待媒体报道和社会反映的非法使用童工问题,动员社会力量对非法使用童工问题。(邓志明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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