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为进一步加强自身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发挥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普安县青山镇党委按照县委的要求,立足实际,将“四要十不准”规定的贯彻执行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作风建设年”、“四帮四促”活动有机结合,认真抓好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
近日,该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认真执行作风行为规范“四要十不准”规定作出部署。专门召开会议,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就“四要十不准”规定进行辅导学习,确保镇机关党员、干部对“四要十不准”的知晓率达100%。使机关广大干部思想上有更大触动,身体力行,树立榜样。同时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并加强督促检查,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将党员、干部职工执行“四要十不准”规定情况纳入作风建设督查内容,采取不定期地对党员、干部职工执行“四要十不准”规定情况进行督查。(王兰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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