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一男子偷砍行道树 被罚8000元
亮点黔西南讯 日前,笔者从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普安路政大队获悉,普安县新店乡烂木桥村村民张某盗伐公路行道树,被路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8000元,并被责令补种同数量同树种行道树,真是偷鸡不成反而蚀把米。
近日,普安公路管理段路政大队路政人员巡查省道313线时发现,163公里300米处有数株行道被砍伐,执法人员立即作周密的现场勘察取证,共有9株行道树遭此厄运,地径最粗的行道树有38厘米,最小的也有25厘米,现场遗留一棵棵让人揪心裸露的树桩,树桩旁还零乱地堆放着被盗伐者遗留下来的树枝和树叶。
执法人员走访附近村民,经过两个多小时的缜密细致的调查,案件初露端倪,普安县新店乡烂木桥村村民张某有很大的嫌疑,路政人员通过询问张某并向其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希望其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主动交待争取宽大处理。在路政人员耐心的政策攻心下,张某对其偷伐公路行道树的行为供认不讳,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引起的严重后果,并承认盗伐下来的公路行道树已运到本县青山镇伐木场改成木板准备出售。
执法人员根据有关公路法律法规,作出给予违法当事人张某处以没收被盗行道树,罚款8000元,并责令补种同品种同数量的行道树且保证补植行道树成活。通过路政执法人员对张某的处罚,对公路沿线行道树的保护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也将对损害公路行道树的不法分子起到一定的威慑力。(孔 峰 赵 霞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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