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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实行好农业保险制度 确保农民利益

       普安县在继续实施能繁母猪保险和烟叶保险的农业保险制度中,从2013年开始增加了水稻、玉米、小麦等种植业保险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农业风险保障机制。                

       根据《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13年政策性种植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州府办发﹝2013)6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3年政策性种植业保险试点工作,县人民政府结合全县实际,制定了《普安县2013年政策性种植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普府办发﹝2013)124号),提出了种植业保险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工作措施和纪律,并将2013年种植业保险任务23.5万亩(其中:玉米9万亩、水稻7万亩、小麦5万亩、油菜2万亩、冬种马铃薯0.5万亩)分解到全县14个乡镇。州府办发﹝2013)69号文件规定,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中心支公司承担我县2013年种植业保险试点工作业务。

       交保保费的标准是:玉米、水稻每亩保费22.5元,小麦、油菜每亩保费10元,冬种马铃薯每亩保费16元;交保保费的构成是:中央补贴40%、省级补贴25%、州级补贴4.5%、县级补贴10.5%、农户自交20%。
   
   保险金额及费率:保险金额原则上为保险的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主要包括种子成本、化肥成本、农药成本、灌溉成本、机耕成本和地膜成本等,具体标准如下:玉米、水稻每亩保费300元,费率为6%;小麦、油菜每亩保费250元,费率为4%;冬种马铃薯每亩保费400元,费率为4%。2013年玉米、水稻附加旱灾险和病虫害险,每亩保费150元,费率分别为2%、1%。2013年秋冬种作物开始不再区分主险与附加险,所有保险内容合并列入综合险。

       普安县政府安排县农业局和州平安保险公司具体负责种植业保险工作,我局成立了该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潘泽文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张道刚任副组长、农业(农机)技术推广站和监察室负责人为成员,张道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农业(农机)技术推广站全体人员为工作人员。于7月29日在局二楼会议室召开了业务工作培训会议,邀请州平安保险公司的领导及业务人员讲解了种植业保险的业务知识和的工作程序,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参加了培训。目前,此项工作开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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