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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专项检查公职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

2013年09月11日 15:21:15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邓志明
    亮点黔西南讯 自9月起,为期2个月的政府部门公职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清理专项检查在普安县全县展开。
 
    清理范围及对象: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主要是指在政府部门工作的公务人员(公务员),是否有下列人员:无正当理由长期不上班的人员;未经有管理权限部门的批准和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离岗或带薪学习的人员;因病请假(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患特殊病的除外),超过规定时间未执行病假工资的人员;被开除或已辞职、辞退后,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人员或未及时办理解除工作关系的人员;在职、离退休死亡后或被宣告失踪逾期仍领取工资的人员;受党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后,未按规定降低工资或停发工资的人员;经批准到其它单位工作并享受工资福利待遇,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福利的人员;其它形式“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的人员。
 
    清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9月1日至30日为自查摸底阶段。由各乡(镇)及县直各部门自行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自查摸底工作。10月1日至31日为重点检查阶段。由县政府纠风办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检查自查“零报告”的单位,对瞒报漏报的单位进行问责,属于违法违纪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11月1日至30日为整改落实阶段。对存在政府部门公职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整改落实。(邓志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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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专项检查公职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

亮点黔西南 | 2013年09月11日 15:21:15 | 邓志明
    亮点黔西南讯 自9月起,为期2个月的政府部门公职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清理专项检查在普安县全县展开。
 
    清理范围及对象: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主要是指在政府部门工作的公务人员(公务员),是否有下列人员:无正当理由长期不上班的人员;未经有管理权限部门的批准和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离岗或带薪学习的人员;因病请假(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患特殊病的除外),超过规定时间未执行病假工资的人员;被开除或已辞职、辞退后,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人员或未及时办理解除工作关系的人员;在职、离退休死亡后或被宣告失踪逾期仍领取工资的人员;受党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后,未按规定降低工资或停发工资的人员;经批准到其它单位工作并享受工资福利待遇,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福利的人员;其它形式“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的人员。
 
    清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9月1日至30日为自查摸底阶段。由各乡(镇)及县直各部门自行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自查摸底工作。10月1日至31日为重点检查阶段。由县政府纠风办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检查自查“零报告”的单位,对瞒报漏报的单位进行问责,属于违法违纪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11月1日至30日为整改落实阶段。对存在政府部门公职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整改落实。(邓志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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