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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罗汉乡强化城乡社会救助

2013年11月08日 15:23:11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陆志江

    亮点黔西南讯   黔西南州普安县罗汉乡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构建和谐”的服务宗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群众心中。

    罗汉乡每年由乡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与各村委会主任签订责任状,将民政工作进行层层落实。坚持“谁入户、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调查责任制和奖惩制度,并纳入年底考核。对因工作不负责任导致出现“错保、漏报、重报”的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通过多种宣传方式,让辖区内民众充分了解低保、低保范围、标准及申报程序。
 
    每年根据各村委会上报的情况,通过进村入户、走访、约谈等形式向群众了解核实,把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人群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规范低保工作。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力度,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2013年1至10月,罗汉乡共有城市低保对象5户6人,发放城市低保金1.5246万元;共有农村低保对象2178户4376人,发放农村低保金350.3052万元;共有农村“五保”供养77户99人,发放“五保”金11.511万元;发放临时救济款5.88万元;发放农村大病医疗救助11.06万元;发放救济大米30吨。(陆志江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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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罗汉乡强化城乡社会救助

亮点黔西南 | 2013年11月08日 15:23:11 | 陆志江

    亮点黔西南讯   黔西南州普安县罗汉乡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构建和谐”的服务宗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群众心中。

    罗汉乡每年由乡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与各村委会主任签订责任状,将民政工作进行层层落实。坚持“谁入户、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调查责任制和奖惩制度,并纳入年底考核。对因工作不负责任导致出现“错保、漏报、重报”的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通过多种宣传方式,让辖区内民众充分了解低保、低保范围、标准及申报程序。
 
    每年根据各村委会上报的情况,通过进村入户、走访、约谈等形式向群众了解核实,把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人群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规范低保工作。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力度,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2013年1至10月,罗汉乡共有城市低保对象5户6人,发放城市低保金1.5246万元;共有农村低保对象2178户4376人,发放农村低保金350.3052万元;共有农村“五保”供养77户99人,发放“五保”金11.511万元;发放临时救济款5.88万元;发放农村大病医疗救助11.06万元;发放救济大米30吨。(陆志江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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