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11月29日,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普府办发〔2013〕206号),对全县低保工作作出了进一步要求。
《通知》要求,要明确职责,进一步规范审核审批及低保金发放程序,加强对象的动态管理,健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核查制度。对已经纳入低保范围的救助对象,定期跟踪其家庭变化,形成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三无人员”,每年核查一次;对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的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家庭,原则上实行城市按月、农村按季核查。
《通知》还对工作人员作了纪律要求。
按第四季度台账,普安县目前共有农村低保对象30010户56257人,城市低保对象2107户3065人。全年共发放农低保金56879786.97元、城低保金10313317.7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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