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2月19日上午,普安县民政局常务副局长全信成、普安县社会救助局局长洪国胜代表普安县民政局到普安县人民医院为尿毒症患者彭明缴纳了1万元医疗费。
据了解,彭明家住新店乡烂木桥村屯脚河组,男孩,今年15岁。目前全家五口人,是农低保户。虽说彭明年龄已经15岁,但他的身体只有10岁孩子那么大。彭明去年9月份因患尿毒症被父亲彭常彬送进普安县人民医院治疗,每周需透析二至三次。当时交给医院的500元都是向邻居们借的,孩子住院后,开始的一段时间父亲还断断续续地来陪他,大约12月份开始,父亲彭常彬就再也没有在孩子的身边出现过。医院见孩子无人照料,除了照常给他透析,还安排医护人员照顾,彭明的一日三餐都靠医护人员和好心人的帮助。过年前夕,普安县民政局领导到县人民医院慰问住院病人时了解到彭明的特殊情况,承诺过年后为彭明解决部分医疗费用。
此前,普安县民政局已为彭明解决过部分医疗救助金。
彭明的妈妈、还有一个哥哥两个姐姐都因尿毒症已经去世,兄姐们去世时还不满16岁,彭明渴望自己能活过16岁。(张普渊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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