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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罐子窑镇一经营者销售无生产日期食品被处罚

    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黔西南州普安县工商局罐子窑分局在检查食品市场时,发现辖区市场上有销售无生产日期的饮料。

    经查,该饮料由龙吟镇某超市批发,执法人员依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明,该超市从贞丰县宏源饮料厂购进一批饮料到本辖区市场上进行批发,其中两种口味即“草莓风味饮料”和“葡萄风味饮料”共175件无生产日期,至检查时,已批发100件给当地小卖部,获得利润人民币30元。经营者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销售无生产日期食品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误导了消费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该局决定对经营者作出没收无生产日期饮料175件进行统一销毁,同时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6000元上缴国库的处罚。(刘成贵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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