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精神,普安县盘水镇深入开展“民意调查工作法”,通过干部走村入户,积极主动听民意、解民忧、除民困、化民怨,不断减少和化解矛盾产生的物质基础,用群众想出来的办法来解决群众工作中的难题,真正让情况掌握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工作推动在基层、感情融洽在基层。
制定实施方案 确保“民意调查工作法”有章可依
普安县盘水镇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在全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入开展“双十”工程和“民意调查工作法”的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要求、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对民意调查工作法的开展作了详尽的指导以及宣传。通过上下联动、相互配合,整合各种资源,充分利用网络、简报信息、宣传标语、横幅等载体,充分展现普安县盘水镇“民意调查工作法”中涌现出的成功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 确保“民意调查工作法”真抓实干
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副科级以上领导任副组长、村(社区)和相关站(所、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在各村(社区)成立村民(居民)调解委员会,由村(居)民代表、“寨老”和“两委”班子成员等组成做到事事有人管、事事有人抓。并将“民意调查工作法”纳入党建目标责任管理,纳入抓基层党建述职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成效明显,实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开展摸底调查 确保“民意调查工作法”落到实处
制作普安县盘水镇村社区民意收集表,由包村副科级领导亲自带队,深入村居民家中,对全镇各村(社区)进行排查摸底,逐户收集村情民意,按意见、建议、纠纷等进行分类汇总。对收集到民意,时时掌握其发展动态,能在组内解决的及时解决,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对于不能解决的及时汇总上报,各村(社区)集中召开村级调解会议解决。
突出部门协作 确保“民意调查工作法”深入开展
充分发挥各站(所)的职能作用,推动“民意调查工作法”工作深入开展。镇党政办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指导、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农业服务中心、财政分局、扶贫站等在产业帮扶、项目支撑等方面加大力度;学校、合管办、劳保所、民政办加大协作力度,从政策上、项目资金上等各方面进行帮扶;综治办热心接待党员和群众来信来访,对党员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研究,慎重答复,妥善处理。整合各方力量,共同“民意调查工作法”真正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