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法院采取“规定+自选”同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亮点黔西南讯 黔西南州普安县人民法院在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积极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发挥在“民意调查、民意沟通、民困帮扶、民怨化解”上的独特优势作用,确实做到听民意、解民忧、除民困、化民怨,力争让群众从大小事、烦心事感受到真实惠,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排头兵。
一是完成规定的沟通动作,铺好“民意直通车”民意路。搭建民意沟通平台和网点,在楼下、青山、地瓜、兴中4个人民法庭和机关民一庭建立常态化的民意工作站,每个法庭由2名法院班子成员和1名组工干部驻庭,公示驻庭人员姓名、照片和联系方式,与全体法庭干警负责在法庭辖区乡镇开展民意调查直通车活动。除日常巡回走访外,利用乡镇赶集日每月至少开展1次宣传服务活动,现场接访群众,收集群众意见;县法院机关建立诉讼服务中心,增加服务窗口,完善服务功能,实行首问负责制和全天接访制度,为群众咨询、诉讼、来访提供一站式高效便捷的优质法律服务;通过互联网门户网站、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及时广泛收集民意、发布有关信息,回复群众咨询、解答群众疑惑;适时开展法院“主题开放日”活动,邀请人民群众走进法院、走进法庭旁听审判,了解诉讼流程。活动伊始,普安法院班子成员组成4个征求意见组,分赴全县14个乡镇通过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组干部、普通群众和案件当事人等群体广泛征集“四风”和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目前,已收集到各类意见100余条。
二是自选编撰动作,把好“民意直通车”方向盘。为开展好此次活动,经院党组研究决定,组成普安县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工作手则》编委会编制人民调解“蓝皮书”,由分管民事的副院长牵头,通过认真策划、查阅资料和实际案例编制了以人民调解制度、工作方法和技巧、司法确认制度、几类民事赔偿案件的处理、人民调解法重点法条解读、涉农相关法律法规、诉讼常识和人民调解相关文书格式等为内容的《人民调解工作手册》,全手册共140多页12万字,内容所涉及的人民调解方方面面为基层“民怨化解”提供了风向标,有了更为规范的操作流程。目前,在全县14个乡镇已经发放《人民调解工作手册》800本。
三是自选培训动作,增添“民意直通车”源动力。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理念,加大诉前、庭前、庭中、庭后调解工作力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民意调查工作议事会议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指导各级调解组织依法组织和进行调解,并及时予以司法确认。对不愿调解、正在信访或已经信访的矛盾,适时引导进行司法诉讼程序解决。对不符合法院管辖的,及时妥善进行化解。根据全县14个乡镇的分布情况,制定了人民调解工作培训班的时间表,把民事审判口法官干警进行分组,采取巡回的方式对全县14个乡镇对村(社区)“两委”、人民调解组织成员、乡镇调解工作人员、村民代表等进行培训,目前,全县14个乡镇已全部开展,参加培训人员达760余人。
四是完成规定的交心动作,搭起“民意直通车”连心桥。积极与联村联户的挂帮干部联系,派出法官干警参加村(居)“两委”组织召开的“村(居)民意见收集讨论会议”、乡镇党政班子与村(居)民代表议事会议、县民意调查工作联席会议,与村级调解组织、村(居)“两委”和乡镇领导班子共同与群众面对面进行讨论,与村级调解组织、村(居)“两委”、乡镇领导班子结成朋友。真心实意地与普通群众“交朋友”、“结亲戚”,对群众提出的不理解的法律条款和政策一一进行释疑,对于法律和政策的框架下不易解决的事项,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使其找到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的路子,真正走到群众中去,听民声、化民怨、释民惑、顺民心,与群众融合在一起同步小康、建和谐社会。(黄伦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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