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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一经营者卖崴肥料获利12元 被工商罚款3万

    为了赚取利润商家购进不合格复合肥料出售,虽然仅获利12元,却被罚款3万元。昨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黔西南州普安县工商局查处了一起销售不合格化肥案,没收复合肥料235包。

    据了解,普安县工商局接到县农业局案件移送函,称有人在销售不合格肥料,接到移送函后,工商部门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展开调查,得知经营者杨某4月10日从普安代理商韩某处购进了12吨某品牌复合肥料在青山镇进行销售,当时的进价为每吨1200元,算下来的话每包肥料只需60元。4月底时,这批肥料被县农业局抽样送检,所检指标中“总养分”、“总氮”、“有效磷”、“钾”、“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等项目均不达标,属于典型的质量不合格产品。截至到被查获时为止,杨某已售出每包重50公斤的肥料3包、自用2包,获得营业额192元,利润12元。(管娅 杨露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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