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欧庭贵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欧庭贵在担任普安县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款人民币60万元,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纪政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普安县纪委监察局审议,决定给予欧庭贵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州纪委审理室 教研室)
了解黔西南更多资讯,尽在亮点黔西南网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免费阅读。
亮点黔西南欢迎投稿,新闻邮箱:ldqxnw@163.com 有奖报料电话:0859 -3224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