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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纠纷被打伤诉至法院 法庭调解化干戈为玉帛

2015年02月05日 08:38:04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陈元波

亮点黔西南讯 在2014年12月,普安县青山法庭收到一份有关健康权纠纷的诉状,原告陈某学因土地纠纷被被告代某打伤住院7天,花去医疗费等共计3000多元,因不能得到赔偿,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被告赔偿。

此案件经过了解,调阅派出所处理卷宗发现:陈某学年逾60,而代某则没有妻室,一个人在外打工,留下一个孩子给自己的父亲照顾,也没有挣到钱;代某打伤陈某学以后,再次出门打工,且无法联系;代某的弟弟在外打工收入较好,代某的父亲与陈某学均系老村干部;双方的矛盾不深,积怨不深。

了解上述情况下,依然无法与代某取得联系,而陈某学直接说明要等到代某回来处理,现在不用法庭处理。得到这一结果,法庭认为可能会导致双方矛盾激化,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农村经济的发展。为此,2015年1月27日上午,法庭、派出所共同找到代某的父亲戴某与陈某学,为此事特意征询他们的意见。一是跟他们聊家常,对他们现在的生活给予肯定,与他们融到一起,取得他们的信任;二是就代某与陈某学的事大致简评,即代某是不对的,理应赔偿陈某学损失;三是邻里等产生矛盾纠纷应该走正规渠道,不应动粗,双方均存在不足;四是征询他们,作为老村干部,如果他们处理,应如何处理。在经过近6小时的努力,终于使得双方就代某与陈某学的纠纷达成一致意见:戴某自愿替代某赔偿陈某学所有损失共计2600元,双方家庭以后不能因此事再起纠纷。

处理结束,二老盛情邀请法庭、派出所的干警到他们家吃饭,但在告知我们有纪律规定后双方都拉着干警的手直说,“谢谢!谢谢!辛苦你们了!”(陈元波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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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纠纷被打伤诉至法院 法庭调解化干戈为玉帛

亮点黔西南 | 2015年02月05日 08:38:04 | 陈元波

亮点黔西南讯 在2014年12月,普安县青山法庭收到一份有关健康权纠纷的诉状,原告陈某学因土地纠纷被被告代某打伤住院7天,花去医疗费等共计3000多元,因不能得到赔偿,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被告赔偿。

此案件经过了解,调阅派出所处理卷宗发现:陈某学年逾60,而代某则没有妻室,一个人在外打工,留下一个孩子给自己的父亲照顾,也没有挣到钱;代某打伤陈某学以后,再次出门打工,且无法联系;代某的弟弟在外打工收入较好,代某的父亲与陈某学均系老村干部;双方的矛盾不深,积怨不深。

了解上述情况下,依然无法与代某取得联系,而陈某学直接说明要等到代某回来处理,现在不用法庭处理。得到这一结果,法庭认为可能会导致双方矛盾激化,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农村经济的发展。为此,2015年1月27日上午,法庭、派出所共同找到代某的父亲戴某与陈某学,为此事特意征询他们的意见。一是跟他们聊家常,对他们现在的生活给予肯定,与他们融到一起,取得他们的信任;二是就代某与陈某学的事大致简评,即代某是不对的,理应赔偿陈某学损失;三是邻里等产生矛盾纠纷应该走正规渠道,不应动粗,双方均存在不足;四是征询他们,作为老村干部,如果他们处理,应如何处理。在经过近6小时的努力,终于使得双方就代某与陈某学的纠纷达成一致意见:戴某自愿替代某赔偿陈某学所有损失共计2600元,双方家庭以后不能因此事再起纠纷。

处理结束,二老盛情邀请法庭、派出所的干警到他们家吃饭,但在告知我们有纪律规定后双方都拉着干警的手直说,“谢谢!谢谢!辛苦你们了!”(陈元波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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