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罐子窑分局三举措学习贯彻新《广告法》
亮点黔西南讯 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的新《广告法》将于9月1日起开始实行,为确保新《广告法》的贯彻实施,罐子窑分局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
一是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新旧对比方法进行学习,要求执法人员学精学透,真正掌握和理解新《广告法》的实质和规定,更好地履行新《广告法》赋予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分局坚持便民利民原则,深入辖区内的广告经营单位与广告主,大力宣传发布广告的法律规定,引导其规范广告发布行为,促进其学法守法,提升法规知悉度,保障法规和执法工作有效落实。
三是强化广告市场监管。加强辖区内市场巡查制度,及时掌握辖区内发布广告的信息,坚持区域监管原则,将广告监管工作责任落实到各片管人员,加大对“保健品、药品、医疗、培训、招生、房地产”等广告的监测力度,力争查处一系列违法虚假广告行为,净化辖区广告市场。(刘成贵 报道)
相关信息
频道推荐
共有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