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罐子窑市监分局积极加强沟通 为群众解决“两违”证明难题
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按照普安县政府关于清理“两违”建设的规定,经营户在市监局办理营业执照时,须出具经营场所合法证明,证明其经营场所未违反“两违”规定。
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该工作是一项新工作,再加上辖区内部分乡镇刚刚进行了机构调整,造成近期多名群众无法顺利办理该证明,为此,罐子窑市监分局进行了各方面努力。
一是直接与地方乡镇政府取得联系,协商“两违”审查及证明出具相关问题。目前已与龙吟镇政府取得联系,并送达工作协调函和13年以来龙吟片区须清理的经营户名单,具体事宜正在进一步商讨中。
二是为经营者出具介绍函,以方便其找到相关部门时能顺利办理该证明。
目前,该分局已有5户经营户顺利取得该证明,为“两违”审查工作打开了良好局面。( 张定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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