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拘留所成功化解一起矛盾纠纷获点赞
亮点黔西南讯 今年以来,普安县拘留所矛盾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教育方针,狠抓被拘留人的思想教育疏导工作,扎实开展拘留所社会矛盾化解工作,8月中旬,成功化解一起寻衅滋事损毁财物民事赔偿纠纷,获得社会各界点赞。
今年4月20日,普安县新店乡杨某二人寻衅滋事,将新店乡付某在新店乡租住的房屋(谭某住房)卷帘门损坏。之后,杨某二人分别被处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并于4月23日被送进普安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杨某二人被送进拘留所之前,修理谭某家卷帘门事宜没有了结。即修理谭某家卷帘门是由房主自己修好后,违法人员杨某二人来开修理费,还是由杨某二人请人修理,或是付某请人修理,杨某二人负责修理费的意见不统一,未达成协议。
杨某二人进入拘留所后,管教民警及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多次对杨某二人分别进行针对性的法律宣传、疏导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剖析利害关系等工作,推动他们着眼长远,促进他们对法律知识的了解,提高他们遵规守法的意识,同时对他们分别进行谈话教育,耐心向他们讲解为人处事的道理及以和为贵的人生哲理,让他们认识到了冲动害人害己。
经过耐心细致工作,他们认识到了各自的错误以及给被侵害人带来的危害。同时承诺:1.2015年5月5日前,由杨某二人主动请人将谭某家卷帘门修好;2.此事就此了结,并和付某搞好团结,和睦相处。
5月6日,普安县拘留所电话回访得知,杨某二人未履行上述诺言。于是该所安排民警继续开展对此矛盾纠纷进行化解的工作。5月中旬至8月上旬负责化解的民警罗开贵先后多次打电话做当事双方思想工作。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当事双方终于达成共识:由付某请人将谭某家卷帘门修好后,杨某二人开修理费。兑现修理费事宜,请新店派出所组织监督进行。8月25日,普安县拘所再次电话回访,了解到谭某家卷帘门已修好,杨某二人也兑现了其开修理费的承诺。(黄太富 罗开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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