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兴中镇“两强化”抓好秸秆焚烧污染防控工作
亮点黔西南讯 2015年10月以来,普安县兴中镇采取“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强化宣传教育、提高环保意识”的措施,切实抓好秸秆焚烧污染防控工作,有效杜绝了农村焚烧秸秆行为。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属相关部门及各村(居)委会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焚烧污染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同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严格考核奖惩,以村(社区)为单位,成立了六个工作组,每个工作组由一名副科级领导任组长,包组镇干部、村(社区)干部、组干部为成员,各工作组负责抓好各村(社区)秸秆焚烧污染防控工作,发现有焚烧秸秆现象及时阻止并扑灭,处理善后事宜,同时认真做好记录,做到“有烟必查、 有火必罚、 有灰必究”。截至目前,全镇未发生焚烧秸秆事件。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提高环保意识。采取召开全镇干部会、场天上街集中宣传、悬挂横幅标语、村月例会、组群众会、学校上法制课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共组织召开全镇动员会议1次、开展场天集中宣传活动1次、发放宣传资料1600余份、悬挂横幅6条、召开群众会议85场次,各学校均开展了秸秆焚烧污染危害等环保知识专题讲座,同时结合森林防火工作,用巡逻宣传车在全镇范围内巡回宣传,让群众知晓 “烧荒烧草烧秸秆, 害人害己害子孙” 的道理,全面提高全镇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吴朝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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