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罗汉镇力保学生“营养餐”质量
亮点黔西南讯 新学期开学以来,普安县罗汉镇认真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工作,真正让学生吃上“放心餐”、“营养餐”。
该镇不断完善“营养餐工程”管理制度,学校成立学生营养餐工程领导小组,落实学生营养餐工程食品采购、验收、加工、分发和日常管理,把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到了人。建立了《营养餐卫生管理制度》、《食品验收、储存制度》、《食品加工制度》、《留样管理制度》、《营养餐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七项管理制度,全程跟踪营养餐采购、验收、分发、留样等台账及档案材料,规范了营养餐操作流程。对蛋、奶、米、面、油、酱、醋和肉类等食品实行定点采购,做到采购记录齐全,不采购“三无食品”。各校安排一名管理人员专门对配送食品和原料进行验收和保管,食品及原料出入库记录和索证资料齐备详实。做到先进先出,双锁双开的管理办法。实行加工前一天对第二天加工的食品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过期、变质、损坏的食品及时清除。严格食品加工,监督用餐,每天对米饭、菜等熟食加工做到留样量足,留样保存48小时。加强“营养餐工程”经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按“营养餐”标准和数量足额配餐,建立财务公开制度。做到每天对营养餐的发放进行登记,每月汇集成册入档,真正做到日清,月结,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审计部门的监督。
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建立应急机制,保证“营养餐”的食品安全、资金安全,明确责任,各校营养餐工作流程逐级签订责任书,建立有利于责任倒查的机制。对因发放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和质量标准的食品造成食源性疾病,要追究责任;因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职,造成集体卫生事件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应的责任人的责任;因虚报学生人数,克扣、挪用营养餐经费的学校和个人严肃处理。(陆志江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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