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亮点黔西南讯 3月15日,经过调解和审理,普安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当庭支付7200元抚养费。
张某与李某原是夫妻关系,双方共同生有一女李小某,张某以双方感情彻底破裂为由起诉到法院请求判决与李某离婚,并由李某抚养李小某。本案主审法官收到案件后,本着家事庭纷调解先行的原则,在庭审前面对面多次对双方进行调解,还邀请各自家属在场对双方进行劝说,希望双方能够和好继续生活,但双方依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3月15日,法院通过审理了解到,双方对离婚及孩子抚养问题并无争议,二人矛盾纠纷的焦点在于孩子抚养费付多少、如何支付的问题。主审法官从矛盾焦点入手,本着保障孩子合法权益及化解双方矛盾纠纷的原则,再次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张某与李某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孩子由李某抚养,张某则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且当庭兑现了1年的抚养费,并承诺之后抚养费定按时支付。
在该案中,原、被告双方都达到各自所需,孩子的权利得到了保障,离婚纠纷得以成功调解。(谢莉平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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