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三招”严刹清明公车私用
2017年04月07日 08:10:32来源:黔西南州纪委监察局网站 作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普安县“三招”严刹清明节期间公车私用,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在清明节期间利用公车上坟、参与祭祀、探亲访友、旅游等活动。
一、公车封存,杜绝私用源头。印发《关于清明节期间严禁公车私用的通知》(普纪发〔2017〕5号)文件,各乡镇(街道)、县属各单位加强对本单位公务用车的管理,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定点停放封存制度。全县共封存公车185辆。
二、严格控制,保障值班用车。纪工委(监察分局)、乡镇(街道)纪委、县属单位纪委(纪检组)加强对分工联系部门、本单位公车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督促节日期间公车统一封存、指定地点停放,确因工作需要使用公车的,做好登记,明确公务事项、使用人员、使用时间、使用地点、车牌号等,严禁公车私用。节日期间登记使用值班车辆80辆。
三、明察暗访,严厉查处曝光。县纪委组建2个检查组,由一名县纪委常委带队,于4月1日至4月4日期间,对辖区内公墓聚集区、住宿小区、娱乐场所、旅游景点等地方进行巡查暗访。在县城各重点路段和进出口,对全县节后公车私用问题进行检查。检查组在交警部门的配合下,采取记录车牌号、查看车辆证件等方式,对涉嫌公车私用车辆进行逐一排查。共排查车辆20余辆次,发现4辆可疑车辆涉及单位4个,正在作进一步的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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