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第一批企业获得“普安红茶”专用标志使用权
8月2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核准132家企业使用和变更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公告》(2017年第58号),核准普安县宏鑫茶业开发有限公司、贵州布依福娘茶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普安县江西坡镇白水冲茶叶有限公司可以使用“普安红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该公告的发布,标志着“普安红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和规范工作迈入了新阶段。据悉,除公告中所列的3家茶叶企业外,其他茶叶企业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一律不得使用“普安红茶”标志,进一步增强了地方特色品牌保护力度,提升了普安县茶叶企业品牌意识和竞争意识,有效促进了地方经济健康发展。
(谭青 郭兰)
责编:张椹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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