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2017年审理案件241件处分240人
2018年02月10日 09:59:21来源:黔西南州纪委监察局网站 作者:
2017年,普安县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严格遵守“二十四字”方针,认真履行审理工作职责,着力推进案件审理、申诉复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全年共审结案件241件,党政纪处分240人,其中1件不予处分。
抓学习提升素质。加强审理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增强办案人员的法制观念、纪律观念、责任意识,提高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方针和要求开展审理工作。全年共开展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2次,案件审理业务知识培训达200余人次。2017年,审结案件241件党政纪处分240人,处分涉及乡科级干部49人、一般干部61人、其他人员130人。
“以案代训”加强“乡案县审”。按“乡案县审”的相关要求,采取提供业务咨询、现场指导办案、“以案代训”等方式进行业务指导。严把案件审理“入口关”,在乡镇办理案件移送审理时,对案件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核,针对具体案件存在的具体问题,由负责审核的同志梳理后以书面形式反馈,并作出详细的处理建议。乡镇根据书面反馈建议对问题进行整改后正式移送审理,保证了案件质量。全年共指导“乡案县审”案件审理结案134件,党纪处分133人,其中1件不予处分。
强督促抓落实。以“经常性监督检查为主、集中监督检查为辅”的主要工作方法,采取“六查六看”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一查处分决定送达情况,看纪律处分是够及时传达;二查组织人事档案,看处分文件是否及时归档;三查干部任免情况,看涉及行政降级、撤职的是否执行到位;四查工资变动情况,看受处分人员涉及工资变动的是否及时调整;五查干部使用情况,看处分影响期内是否存在违规任用现象;六查年度考核情况,看受处分人员是否按规定评定等次。加大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情况,确保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到位,有效地维护了党纪政纪的权威性、严肃性。(普安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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