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公证处为贫困家庭免费办理援助公证
3月5日,黔西南州普安县三板桥镇保冲一组村民杨某急匆匆的跑到普安县公证处,“我夫孔某于2017年12月20日死亡,其夫在贵阳银行的存款银行不取给我,孩子上学要用钱呀!”公证员仔细倾听杨某的诉求后,明白了杨某是需要办理继承公证。
公证员首先告知需申请办理用途为查询卡内金额的亲属关系公证,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向申请人了解、核实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以及要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和隐瞒、遗漏继承人和隐瞒、遗漏被继承人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责任。在询问笔录中,详细记录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地点、原因、住址和婚姻状况,同时核实被继承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有无需要保留遗产份额的胎儿,被继承人生前有无遗属或遗赠扶养协议,详细告知了申请人杨某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公证员在询问中了解到申请人杨某的家庭非常困难,公证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四条和《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告知申请人杨某可以向普安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杨某立即向普安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第二日指派了县公证处公证员仔细审核申请人杨某提供继承公证所需材料后,在确认继承身份以后,免费为申请人杨某办理继承公证和亲属关系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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