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刑侦大队利用天网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 挽回经济损失2万余元
嫌疑人指认现场。
2018年7月1日,普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利用天网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000余元。
6月29日,家住普安县盘水镇民主街的王某某到刑侦大队报案称:其在家中衣柜内的16000余元现金及一部价值4000余元的苹果手机被盗,要求公安机关出勘现场。接到报案后,刑侦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侦查、刑技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工作,通过调取案发区的天网视频资料,利用图像分析、比对、甄别,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和行动路线。在网监大队的大力协助下,7月1日下午15时,在盘水镇水厂路某网吧内将犯罪嫌疑人蔡某某(男 14岁 普安县盘水镇人)、何某某(男 14岁 普安县盘水镇人)成功抓获。
犯罪嫌疑人2人系未成年,办案民警立即通知其法定监护人到刑侦大队接受调查,在监护人的参与陪同下,办案民警依法对其二人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蔡某某、何某某对在盘水镇民主街王某某家盗窃现金及手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蔡某某、何某某的监护人已对王某某的经济损失进行了赔偿,因犯罪嫌疑人蔡某某、何某某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对其2人进行训诫教育后,交由其监护人加强监护管理。
(普安县公安局)
6月29日,家住普安县盘水镇民主街的王某某到刑侦大队报案称:其在家中衣柜内的16000余元现金及一部价值4000余元的苹果手机被盗,要求公安机关出勘现场。接到报案后,刑侦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侦查、刑技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工作,通过调取案发区的天网视频资料,利用图像分析、比对、甄别,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和行动路线。在网监大队的大力协助下,7月1日下午15时,在盘水镇水厂路某网吧内将犯罪嫌疑人蔡某某(男 14岁 普安县盘水镇人)、何某某(男 14岁 普安县盘水镇人)成功抓获。
犯罪嫌疑人2人系未成年,办案民警立即通知其法定监护人到刑侦大队接受调查,在监护人的参与陪同下,办案民警依法对其二人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蔡某某、何某某对在盘水镇民主街王某某家盗窃现金及手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蔡某某、何某某的监护人已对王某某的经济损失进行了赔偿,因犯罪嫌疑人蔡某某、何某某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对其2人进行训诫教育后,交由其监护人加强监护管理。
(普安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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