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弯道两车相撞争吵不休 电瓶车车主无牌上路不思悔改
11月3日,黔西南州普安县境内一弯道上因双方占线行驶引发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电瓶车上两人轻微受伤,就因为承担事故责任大小问题,双方当事人在现场争吵不休,引来过往驾驶人和驻足群众围观,造成该路段交通出现短暂缓行,经过交警一番调解,迅速撤离现场,恢复正常通行。
接到报警后,交警立即赶往现场,从现场了解到,当天上午,于某驾驶一辆无牌四轮白色电动车沿国道320线往江西坡镇方向行驶,准备到江西坡镇生态茶园广场务工。当行驶到2374公里加500米(小地名:蒋家湾)一处弯道时,于某由于车速过快,又占线行驶,与对向唐某驾驶的EK**53号白色越野车相撞,造成两车严重受损和电瓶车上两人轻微受伤,电瓶车前挡风玻璃碎裂一地,越野车两个安全气囊均被弹出,两车保险杠严重受损。在撞击的过程中,无牌电瓶车由于冲击的原因被撞横在路中,白色越野当时正在转弯,同样也占道行驶。对于双方当事人都负有事故责任,各执一词,互不相让,都想将事故的责任推向一方,双方就在现场吵了起来,直到交警赶到现场帮忙调解后,两方这才停火,用拖车将事故车辆拖离现场,恢复正常交通秩序。
随后,交警对此起事故作了认定,电瓶车驾驶人余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越野车驾驶人唐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对于双方驾驶人弯道占线行驶交通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100元及扣2分处理。于某驾驶无牌电动车上道路行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严重错误,发生事故后不思悔改,还在现场争吵不休,交警对于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和处罚。
(何祥富)
责编:林晓静 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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