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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司机醉酒驾车被查 识得利害关系后撒腿就跑

  2019年2月13日,黔西南州普安县交警大队盘水中队在县城金桥百汇三岔路口处查获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当驾驶人代某知晓醉驾的利害关系后,趁民警不注意时撒腿就跑,被当场抓获。

  据了解,为确保春运返程高峰交通安全畅通,打击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普安交警大队安排部署警力在县城主要路段开展酒驾统一行动。当日20时06分许,一辆贵E牌照白色7座面包车被民警拦下,当民警示意驾驶员摇下车窗接受检查时,一股浓烈刺鼻的酒味从车内窜出来,驾驶员四平八稳第拿出证件给民警检查,强装镇静,目视前方,企图骗过蒙混过关,不料当摇下车窗时就被发现了涉酒嫌疑。

  民警通过酒精快速筛查棒进行检查,立即发出酒驾提示,民警立即将驾驶员代某控制,并使用酒精测试仪对代某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酒精含量为12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民警将检查结果和所承担的法律后果告知代某,代某知晓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利害关系后,在民警开具交通违法强制凭证时,趁其不备,撒腿就往金桥百汇菜市场跑。在追击代某的过程中,代某将停放在路边的摩托车推到,绊倒民警魏明,造成民警魏明腿部和手臂挫伤,魏明从地上爬起后继续追击,在菜市场门口将代某抓获。

  据代某交代,由于刚刚过年,遇到些几年没有见面的朋友,为了联系一下感情,于是几个人邀起到一家酒馆叙叙旧,无酒不成席,席间就喝了一些白酒,当酒足饭饱后,各自就准备回家。代某就驾驶自己的贵E白色面包车载着一个朋友往出城方向行驶,当行驶到县城主街道金桥百汇门口时,不巧遇到交警查车,被抓了一个现行,于是发生了上述的一幕。

  抓获后,民警将代某送到县人民医院进行抽取血样,并强制约束至酒醒,因为代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严重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代某处以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并且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普安交警提示:生命安全无小事,酒后驾车千万不要心存侥幸,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对生命安全呵护的一句至理名言。

  (何祥富)

责编:王鸿洋 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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