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在青山收购点查到的被盗药材。
近日,笔者从普安县人民法院获悉:一药材种植户向该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追究该县“7.8药材被盗案”犯罪嫌疑人马某和王某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据了解,家住该县新店镇波汆村平田组的原告人罗某某说,今年7月8日早上7点30分,他家种植的名贵中药材重楼被盗,他于是马上向新店派出所报案。接警后,该所马上派出办案民警赶赴现场进行查勘并按市场价进行损失估算:被盗4000株种苗约204斤,价值24960元;可产种子50余斤,价值55000元。后期损失为:50斤种子最低可育苗60000株,按5元1株计算价值300000元,全部损失价值约37万多元。
现场勘察后,该所民警马上对周边药材收购点进行突击检查。当天下午3点,终于在青山药材收购点找到可疑赃物。经药材店老板描述和提供收购过程的监控视频,办案民警马上锁定了嫌疑人并查清其身份。原来,嫌疑人系该县罗汉镇八大田组和米亩组的村民马某和王某。该所7月9日将马某抓捕归案,王某逃脱。
罗某某说,近日该所已将逃脱的王某抓捕归案,二犯罪嫌疑人都指认了盗窃现场,并对所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检查机关已将犯罪嫌疑人相关材料移交人民法院,所以他向该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方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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