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自环境建设年活动启动开展以来,望谟县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多措并举,着力抓好五个方面工作环境建设。
一、坚持公平公正原则,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出台了《中共望谟县委全委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实行投票表决制的规定(试行)》、《望谟县科级领导干部初始提名试行办法》、《望谟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试行)》、《望谟县差额选拔任用乡镇党政正职试行办法》、《望谟县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全程实录制实施办法(试行)》、《望谟县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实施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选人用人环境得到优化。
二、结合县乡换届,选齐配强领导班子。一是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探索县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竞聘任职试点工作,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县民族中学校长、县第二中学校长3个职位进行公开竞聘任职。二是开展“预警”谈话。目前,已对全县188名新任领导干部进行了谈话,5450名干部签订了廉政承诺书。三是选齐配强领导班子。县乡换届选举产生39名县委委员和7名县委候补委员,其中妇女干部3名;选举产生县纪委委员21名,其中妇女干部4名;全县17个乡镇党委班子共配备干部126名,其中,新进班子33名,留任93名,书记17名,副书记32名(其中兼乡镇长人选15名,兼纪委书记10名,专职副书记7名)其他委员77名;县直机关交流乡镇11名,乡镇之间交流35名。
三、抓干部执行力、落实力和担当力。以治理“庸、懒、散、慢、拖、推”为重点,通过深入检查、明察暗访、媒体曝光等方式,抓机关作风建设。一年来,共深入乡镇、部门开展督导检查60余次、明察暗访20余次。一些部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明显转变。
四、精简程序,提高效率,突出抓好优质服务环境建设。一是建成县政府服务中心,面积400余平方米,总投资105万元,内设有办事窗口21个,进驻单位24个(常驻制18个,综合代理制4个,联络制2个),进厅事项248项,其中行政许可159项,非行政许可45项,便民服务事项44项。二是建成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实时监察政务大厅事项办理情况;启动“红、黄、绿”三色警示功能,通过电子监察网络自动、实时、全面采集办理过程信息,开展工作以来通过发放《望谟县政务服务中心满意度测评表》,目前满意度测评为100%。三是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清理整顿收费秩序、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开展环境建设年活动以来,共清理行政许可371项,废止74项,完成企业登记前置事项梳理103家;明确县级45个单位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款项目等,取消4个,减少2个;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监督保障等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制定下发了《望谟县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督促28家具有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和便民服务事项的单位公开服务承诺和收费事项。截止11月30日,共受理事项4330件,办结4278件,办结率为98.8%,比承诺时间均缩减30%-50%。四是深化“收支两条线”,避免单位“坐收坐支”,杜绝“小金库”现象发生。已将64个单位(部门)和17个乡镇纳入非税收入管理。截止目前,完成非税收入管理4218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管理227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管理1944万元。完成全县128个单位“小金库”复查工作,对28个单位实施重点检查,经查,全县已不存在“小金库”问题。五是完善“采管分离”机制,避免官商勾结。完成全县《政府采购法》执行情况检查工作,采取问卷调查、查阅资料、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我县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发出《政府采购法》执行情况95份,收回采购自查表41份,目前没有发现问题存在。全年共参与采购21次,采购金额558.49万元,节约资金49.47万元,节约率5.28%。国库集中支付498.9万元。
五、严肃查办破坏发展环境的案件。①严肃查办大案要案和建立健全联动协作办案机制。开展环境建设年以来,共立案22件,结案16件,受党纪政纪处分16人,追究刑事责任2人。有3名科级干部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其中5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行政警告。查处破坏环境建设的案件8件8人,已结案4件4人,未结案4件4人。②畅通信访渠道,扎实开展三访工作。截止11月8日,共接举报98件,涉及党员46人,监察对象57人。其中:来信82件,来访7批(次)17人(其中集体访1批次5人),电话举报4件,网络举报5件,与去年115件(次)相比,下降17.35%。③严肃工作纪律,落实问责制度。制定下发了《干部预警谈话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指导意见》、《望谟县救灾和灾后重建款物管理办法》、《望谟县“6.06”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问责办法》等文件,全年共有2名领导干部被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