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望谟县在抓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工作中,严格按照上级有关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将基层纪检组织建设纳入乡镇各项重点工作,做到 “四个到位”确保基层纪检组织高效运转。
场所到位。全县十七个乡镇党委均设立了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纪检监察室,并进行了挂牌,同时有单独的办公场所,保证乡镇纪检监察人员有地方正常办公。
设备到位。县委、政府在面临“6.06”灾后重建,经费运转较为困难的情况下,专门召开常委会研究解决了全县十七个乡镇纪检组织建设设备购置经费每个乡镇1万元,统一由县纪委、监察局采购乡镇纪检组织办案所需的电脑、打印机、摄像机、录音笔等设备,并及时下发到各乡镇。同时各乡镇党委明确乡镇纪委、监察室办案时所需交通工具由乡镇统一调配,全力保证办案所需车辆,确保了乡镇纪委、监察室有设备可以办公。
人员到位。全县十七个乡镇均设置了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室,均配置了一名乡镇纪委书记和一名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同时还通过换届选举产生了3-5名的乡镇纪委委员。同时,还在全县163个行政村(社区)设置了纪检监督员,并由乡镇党委通过文件的形式明确了一名人员为专职的行政村(社区)纪检监督员,专门负责村支两委的监督和村务的民主公开工作,确保了各基层纪检组织有人办事。
经费到位。各乡镇均将所需的纪检监察工作经费纳入了年初的预算,并在年实初的经费使用研究专题会议上明确将纪检监察工作经费纳入乡镇的各项经费中一同管理和使用,要确保乡纪委、监察室在办案和日常工作中的各项经费支出,部分乡镇还专门明确部分经费作为纪检监察专项经费,由乡镇纪委、监察室自行安排使用,使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经费得到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