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黔西南州望谟县一粗心驾驶员廖某文,行车前未尽到车辆检查注意义务,车辆尾部货箱车门未关好就驾驶车辆上路行驶,结果行驶过程中货箱车门打开撞倒一辆同向行驶的二轮摩托,导致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驾驶员廖某文因涉嫌交通肇事罪,9月16日被望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4年5月10日上午,廖某文驾驶贵EC2500轻型自卸货车从望谟县复兴镇松瓦村便道往望谟县城方向行驶,9时10分许,当车辆行驶至省道荔八线363公里加10米处时,其驾驶的车辆尾部货箱车门未关好,导致后栏门与杨某华驾驶的贵EJ6353号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乘坐人王某芬死亡、吴某秀受伤及贵EJ6353号二轮摩托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廖某文对此次事故负主要责任。
公诉机关认为,廖某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辆,造成一死一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其行为已触犯刑律,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目前,望谟县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并在进一步审理中。(杨光勇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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