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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四举措”“四强化”抓实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亮点黔西南讯 为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和党员管理,望谟县从“四个方面”着手,认真抓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并注重强化“规范、精准、管理、纪律”,确保每位转接的党员都能及时找到“归宿”,正常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细化“要求”,强化“规范”。一是开具介绍信统一使用组织部下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样式,用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涂改更正,须加盖更正章。二是写明党员转出和接收单位的全称,并用大写字注明有效期和党费交至的月份。三是根据被介绍人的实际情况在介绍信上注明有效期限,不能超过三个月。四是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公章,并在介绍信和存根的连接部位加盖骑缝章。五是每张介绍信只限一人使用,如因整个党组织隶属关系变动需要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可使用一张介绍信,另附名单,并加盖县委组织部的印章。
  严格“审查”,强化“精准”。明确业务精通且熟悉党组织工作的人员负责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严格按照标准,认真审核基本信息(即:介绍信抬头、开具单位、姓名、党籍状态、转入单位、党费交至月份)填写是否准确、完整和规范,落款所盖公章是否符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规定的要求,是否加盖骑缝章,骑缝章是否与落款公章一致等。出现介绍信上有空白或涂改,不予接办,待核实清楚后再按照程序办理。坚持做到严谨细致,信息准确,确保每名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都落到实处。
  及时“对接”,强化“管理”。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职责,询问了解转移组织关系的具体原因和目的,及时将信息告知迁入(出)的党组织,做到移、接双方心中有数。党组织关系转出县外后,要求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后一个月内将回执联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县境外党组织关系转入到基层党组织后,立即进行回复,并及时进行转入党员的信息采集,将党员信息录入党员和党组织信息库中,进一步加强对新转入党员的管理。
  落实“责任”,强化“纪律”。一是严格按照《关于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的通知》要求,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本人保存携带,不能携带的,应用机要件转递,一旦丢失,需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组织对丢失介绍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作废。对丢失介绍信的党员,党组织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二是要求党员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对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调查了解,弄清原因,分清责任,并由开出介绍信单位另行补转。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导致过期的,予以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其中超过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吴正丹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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