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2014年12月13日,望谟县纪委书记蒋万福到新屯镇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约谈。
2014年12月13日下午3时许,望谟县纪委书记蒋万福率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王建雄、宣教室黄聪一行到新屯镇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约谈。约谈会上,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王建雄首先传达学习了《中共望谟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望党办发〔2014〕76号)文件,并就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做强调。随后,镇党委书记陈兴物就镇党委落实主体责任、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雷军就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安排和产业发展、镇纪委书记韦章林就镇纪委贯彻落实监督责任分别向约谈组一行做情况汇报。
县纪委书记蒋万福作总结讲话。首先,他对新屯镇党委、纪委在贯彻落实“两个责任”上高度重视、落实有力、监督到位、成效明显的工作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还就下一步如何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了五方面要求。他强调,要强化从严治党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高到事关“亡党亡国”的认识高度,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安排部署上;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镇党委要落实好“主体责任”,管好干部,抓好作风建设,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要强化“一岗双责”意识,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在开展业务工作的同时要以同等注意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要跟进到哪里,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留死角;要强化监督责任意识,镇纪委要抓好“监督、执纪、问责”三项中心业务工作,以不怕得罪人、置个人得失于度外的气势用好纪检监督这把利剑。纪检干部也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强化执纪本领;要严格“一案双查”制度,出现贪污腐败等违纪问题,除追究当事人责任之外,也要追究分管领导、镇党委、镇纪委相关责任。最后他对近期纪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闫鹏飞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