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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儿子杀人父母包庇 一家三口齐领刑

亮点黔西南讯 12月16日,黔西南州望谟县新屯镇里牛村集市上一队警车警笛长鸣,全副武装的人民警察严阵以待,三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次带下车对作案现场一一指认,周围围满了看热闹的的群众。

11月18日,望谟县新屯镇发生一起命案,受害人简某琴被人杀死在家里,受害人简某琴背部、腰部等部位多处被锐器所伤失血性休克致死。作案后,犯罪嫌疑人张某柳回到家中后,其将杀死同村女孩儿简某琴的事情跟其父亲张某喜和母亲姜某某讲述后,张某喜和姜某某于次日凌晨4时许,把1500元钱给张某柳后,张某喜又用摩托车送张某柳到板凳坳(地名)学校对面去坐车到望谟而逃离现场,张某柳逃窜至贵阳、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等地。张某喜在送走张某柳的同时叫姜某某将其作案时穿的衣服裤子、鞋及作案工具等证据拿去烧毁。之后,姜某某将证据拿去烧毁,并安然回家。

望谟县公安局专案组民警,经过16日连续奋战,追凶千里,于12月9日在浙江省温州乐清市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柳抓获,成功侦破“11.18”望谟县新屯镇简某琴被杀案。 在证据面前和公安机关的强大攻势下,犯罪嫌疑人张某柳如实供述了其杀害简某琴的犯罪事实,而其父母因资助其逃走和销毁证据而被收监。

犯罪嫌人张某柳涉嫌故意杀人罪,张某喜和姜某某也涉嫌包庇罪,一家三口被望谟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肖东 司龙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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